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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票丢了怎么办

机票丢了,应首先挂失。旅客的客票全部或部分遗失或残损,或旅客出示的客票未能包括旅客联和所有未使用乘机联,旅客应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。旅客申请挂失,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,如申请挂失者不是旅客本人,需出示旅客本人和挂失人的有效身份证件,并提供原购票的日期、地点、遗失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及足以证实该客票遗失的其它资料或证明。在旅客申请挂失前,客票如全部或部分已被冒用或冒退,承运人不承担责任。
定期客票遗失,如旅客申请补发新客票,至迟应当在所乘航班规定离站时间1小时前向承运人提供规定的资料与证明,经承运人查证后,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补发原定航班新客票:
1、旅客须填写承运人的《遗失票证补发/退款申请书》;
2、旅客须声明同意赔偿可能由此造成承运人一切损失,包括已经或今后被他人利用或冒退以及必要的诉讼费用。不定期客票遗失,不能补发新客票。对未经查证的遗失定期客票,承运人有权不予以补发新客票。如旅客要求乘机,需另购客票。补发的新客票不能办理退款或变更。
不定期客票遗失,旅客应当及时按上述规定的手续向原购票的售票处申请挂失,该售票处应当及时通告各有关承运人。经查证该客票未被冒用、冒退,待客票有效期满30天内,办理退款手续。定期客票遗失,如旅客要求退款,也应首先申请挂失,然后经查证该客票未被冒用、冒退,在航班起飞后,可办理退款手续。